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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經濟與管理學院2016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不含MBA) 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
經濟與管理學院2016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不含MBA)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加大學科專業和生源結構調整力度,培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改革人才選拔模式,注重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的綜合考察;完善人才選拔機制,擴大培養單位招生自主權,發揮和規范導師組作用;強化信息公開和制度建設,增強復試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和規范化,提高生源質量,保障招生錄取工作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復試的組織領導
1.根據學校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和研究生導師進行面試考核;確定學院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獎名額及等級;審核各系所的初錄名單。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潘 敏
副組長:徐業勤 曾國安 李燕萍
成 員:鄔明建 汪 濤 李繼龍
2.由各系所按專業成立復試小組負責實施相關復試細則,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組織基本獎學金的申請、評審;組織研究生和導師的雙向選擇工作。復試小組成員須無直系親屬報考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
3.由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分別負責安排學術學位研究生、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務工作,包括復試和筆試的命題組織、考務、復試資格審查以及考生和系所、導師和研究生院之間的銜接等。
三、指標分配、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按照學校制定的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劃線原則,我院采取差額復試方式。根據各類學科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報考及成績分布情況,制定各類各學科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如下:
學科或專業代碼及名稱 |
復試分數線 | 總招生數 | 推免接收數 | 上線數 | 復試比例 | |||||
政治(綜合) |
外語 | 業務課1 | 業務課2 | 總分 | ||||||
025100金融 | 60 | 60 | 90 | 90 | 385 | 22 | 14 | 10 | 130% | |
025100金融 (在職) |
60 | 60 | 90 | 90 | 360 | 0 | 0 | 0 | ||
025300稅務 | 60 | 60 | 90 | 90 | 385 | 5 | 4 | 2 | ||
025400國際商務 | 60 | 60 | 90 | 90 | 370 | 5 | 5 | 0 | ||
025500保險 | 60 | 60 | 90 | 90 | 370 | 5 | 4 | 1 | ||
085240物流 | 60 | 60 | 90 | 90 | 380 | 7 | 4 | 4 | ||
125300會計 |
會計碩士分數線將稍后公布,請考生密切留意網站通知。 | |||||||||
125300會計 (在職定向) |
||||||||||
合計 | / | / | / | / | / | 44 | 31 | 17 |
四、調劑政策
1.專業學位
(1)不接受校外和校內其他學院的調劑考生。
(2)不接受報考院內學術學位和不同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的調劑申請。
2.報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內其他培養單位調劑的,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五、復試要求
1.具體安排
(1)3月19日8:00-9:45,考生辦理復試手續,領取復試通知單,查看筆試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
辦理復試手續的程序:領取填寫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繳復試費——領取復試單(加蓋公章)——領取復試安排。
(2)3月19日,考生憑復試單和有效證件參加筆試和面試。
筆試時間:19日上午10:00-12:00
面試時間:19日下午2:00開始
筆試、面試地點:具體見3月19日復試安排通知
2.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3)初試準考證;(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非應屆畢業生考生可從人事檔案中調取成績單復印后加蓋檔案管理單位公章。
其中,畢業證復印件、應屆考生的學生證復印件、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在資格審查時交工作人員存檔備查。
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及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資格審查時需按學校財務部門有關規定收取復試費用。復試費用:100元/人。
3.復試內容和形式
(1)筆試
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考察學生對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理解與掌握;考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等)須另加試兩門課程的筆試,加試的科目是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與初試科目不相同,具體加試科目見《武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及格不予錄取。
(2)面試
面試包括外語面試和綜合面試。
外語面試測試外語聽和說的能力。
綜合面試突出考察學生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創新能力、表達能力、動手能力、治學態度和心理品質。其中報考會計碩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在復試中進行,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每名考生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面試分小組進行,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無親屬報考本專業研究生的教師組成,設組長一人。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每個復試小組必須有專人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復試小組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并填寫《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記錄表》。面試小組成員的平均評分即為面試成績。
4.成績核算
入學考試的總評成績(初試成績和復試綜合成績加權分)和復試綜合成績均為百分制。復試成績占總評成績的40%;復試綜合成績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達到60分,下同)不予錄取。根據各學科專業培養要求和考試形式,總評成績各項目構成和計算公式如下:
類型 |
專業 | 總評成績各項目構成和計算公式 |
專業學位 | 金融、稅務、國際商務、保險、物流 | 總評成績=【[(初試政治課成績+初試外語成績+初試數學成績/1.5+初試專業課成績/1.5)÷4]×60%+復試筆試成績×20%+綜合面試×15%+外語面試×5%]】 |
會計 |
總成績=【[(初試管理綜合/2+初試外語成績)÷2] × 60%+復試筆試成績×25%+綜合面試×10%+外語面試×5%】 |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初試總分加15分;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且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即:“雙少”考生,不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其復試基本分數線總分或單科可降低10分。
5.信息公開公示
學院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含擬錄取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綜合成績、總評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院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學院將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有關情況,或由學院學工辦直接對考生進行考核。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體檢
考生可在復試期間進行體檢,也可向培養單位提交自行在三級甲等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體檢結果不符合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
八、錄取原則、錄取類別及獎學金
1.錄取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嚴格按照招生指標和復試細則進行錄取(夏令營優秀營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2.錄取類別
定向就業:“在職研究生考生”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屬于定向就業。
非定向就業:非在職的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屬于非定向就業。
3.學費及獎學金
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行(參閱《武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九、復試工作流程
1.3月11日,劃定復試分數線,制定和上網公布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2.3月13日前通知上線考生參加復試。
3.3月19日8:00-9:45,考生辦理復試手續,領取復試通知單,查看筆試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
(1)辦理復試手續的程序:領取填寫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繳復試費——領取復試單(加蓋公章)——領取考務須知和專業筆試考場座位圖。
(2)考生須帶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及復印件和準考證、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地點: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二號門廳及財務七科。
(4)復試費用:100元/人。
4.3月19日,考生憑復試單和有效證件參加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3月19日上午10:00-12:00
筆試地點:《復試(筆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2)面試時間:3日19日下午2:00開始。
面試地點:學院各辦公室,具體見《復試(面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5.3月21日,進行復試專業課筆試試卷的集中閱卷工作。
6.3月22日前,各系所將所有復試考生的復試記錄表、復試成績登記表、入學考試總評成績登記表由復式小組組長簽字后,交余艷琴老師(專業學位)處。
7.3月25日前,學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領導小組依據上述結果確定初錄名單,上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核,3月31日左右公布擬錄取名單,請留意經管院網上公告。
十、咨詢
1.電話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處:電話027-68754125
學院各學科專業咨詢見下表:
類型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辦公室 | 地址 |
專業學位 | 段老師 | 027-68752120 |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管理辦公室 | 學院A106室 |
2.網上查詢
考生可登錄“武漢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服務系統” (網址:http://gsrecruit.whu.edu.cn)、“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網址http://ems.whu.edu.cn)查詢有關工作通知及錄取名單。
溫馨提示:復試參考書目請登陸“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在“人才培養”下列表中單擊 “專業學位”查看。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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